昨日,“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正式实施。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如果各方都有责任且无人员伤亡、车损不超2000元就可以“互碰自赔”的方式来理赔。省保险行业协会和交警总队等部门早已通报磋商了具体实施办法。昨日起,各保险公司开始按照新机制来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交警总队事故处事故科长唐剑军提示,车主应预备一份保险公司制作的协议书,放在车上备用。各保险公司业务办理点都可领到这种协议书,保险协会还计划在全省设置更多协议书发放点。发生了轻微事故,应遵守快速撤除现场规定,当事司机拍照取证后,应先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协商处理,填写协议书办理理赔手续,不需要报交警处理。
对于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的情况,双方车主可就近查勘。据保险协会负责人介绍,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可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对于一家保险公司的认定结果,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如果是行业集中定损,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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