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东光小区的刘先生将自己的帕萨特停放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但是,在第二天他却发现爱车有明显的擦刮痕迹,而此时肇事车已经不知去向。刘先生找到停车场值班的管理员理论,管理员将摄像资料调出来查看,因为摄像头角度问题,未能找到第三方擦刮刘先生的车的证据,因此,管理员告诉刘先生,他们只负责提供停车位,对于擦刮的赔偿表示无能为力。刘先生于是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却告诉刘先生应首先找到事故的第一责任人索赔。
专家点评
根据上述案例中刘先生所遭遇的情况,从责任人来说,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停车场,因为刘先生所停放的区域是小区收费的地下停车场,因此该停车场对车辆应尽保管义务,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正确的方式是先找到相关的停车场索赔。当然,一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车损范围内给予一定赔偿,但是不排除个别保险公司有拒赔的现象。那么,如果能给予赔偿,又怎么赔呢?根据保险中车损险的免责条例: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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