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骗赔中的手法
编造保险责任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有的机动车事故的性质本不属于保险责任,骗赔者谎报案情欺骗保险公司。如酒后驾驶造成车辆出险或无证驾驶等问题,但车主当时不报案,待次日再报案索赔,使保险公司无法掌握出险时的真实情况。
提供虚假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主或其代理人(汽修厂)用技术手段编造虚假交通事故处理证明,或疏通相关部门编造相关证明。如在已查处的假、骗赔案中伪造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伤残鉴定书、简易程序处理书、消防火灾证明等为数不少。甚至有的从派出所开出阴阳联证明或把证明单不留底,这些执法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伪证使保险公司的查处难度加大。
一次事故多次索赔。经常用同一个事故,利用时间差和不同的经办人(有的一辆投保车伪造一套资料多处使用)向保险公司索赔。
已经获得对方赔偿,仍向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事故、特别是小额赔偿事故已得到对方的赔偿,或事故车本身无责任,但对方又无力赔偿,谎称为单方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这种情形在假赔案中较多。还有的是外地出险已处理完毕,但回来后又以单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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