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措施缓解车主垫付压力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垫付费用的现金压力,新规还建立了赔款预付机制,即对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及定损金额确定的大额车险赔案,经被保险人提出预付申请,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应先行向被保险人预付不低于金额50%的赔款。
对于车险理赔时效,各家保险公司均有多项服务承诺,如深圳人保产险公司承诺,自车主提交索赔资料之日起,对索赔资料齐全,保险责任明确,双方对损失及理赔条件无争议的案件,损失金额2000元以下不涉及人员伤亡案件一个工作日内赔付,等等。
市保险同业公会人士表示,车险理赔制度的改革,给保险消费者固有的理赔行为模式带来了新变化,由此会产生一些不适应。但赔款支付全额转账制度的实施,也将同车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一样,对规范整个深圳车险市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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