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车主有权向承保公司索赔
此前,有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投保了商业车损险却没有得到赔偿,这一现象备受诟病。尽管相关法规中也提及无责方险企可代客户索赔,但这种代客索赔成为一种虚设。中保协日前发布《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指出,保险人也可以按照《保险法》第 65条规定直接向责任方投保的险企索赔,还可以选择直接向自己投保的险企索赔,并将向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这一新规发布旨在提高保险行业车险理赔整体服务水平。
事实上,相关法律已提及代位索赔或求偿,但仅涉及险企代位求偿的权利,如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的,险企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既然是权利,保险公司就可以不行使这种权利。这也导致车险领域的代位索赔难以实现。”一位分析人士解释,这次新规将更明确,把保险公司的权利转化为责任,这意味着无责车主选择转让索赔权利,险企就应该行使代位求偿的责任。
行使代位求偿责任后,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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