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车损险按“实际价值”计算
根据媒体报道,最新的征求意见将车损险的定价明确为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或按“实际价值协商确定”。据称“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根据草拟的车损险新条款,“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这意味着,车主在首年投保之后,今后所缴的保费将根据车辆每年折旧后的实际价格确定,保费将会有明显的下调空间。”业内人士表示。那么,新规定一旦实施,车主将节省多少保费?以一辆2007年7月购买的POLO轿车为例,其目前的新车购置价为11.358万元,按照目前市场上车损险的最低折扣7折计算,其车损险保费为1382.83元,如果按照每年折旧7.2%计算,今年的实际价值为97225元,按此计算的保费为1237.7元,两相对比,保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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