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而事故发生后所暴露出的“校车普遍投保不足”的问题,更是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在12月11日正式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投保交强险和乘客责任保险作为校车使用许可的前置条件。该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旨在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据有关媒体报道称,在甘肃省正宁县“11·16”特大交通事故中,出事幼儿园的校车仅投保了交强险,而并未投保其他车险产品。从这一点来看,幼儿园对校车的风险意识相当淡薄。
实际上,校车投保不足的现象并非个案。据本报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的信息来看,由于校车在车型、安全技术标准、管理方等方面的参差不齐,以及没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导致校车投保的险种及保额普遍不足。
“就拿私立幼儿园来说,很多校车都是私车,如果一些幼儿园之前没发生过交通事故,那他们便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仅投保交强险,旨在节省成本。”一位与幼儿园接触过的保险业务员告诉记者,考虑到校车大部分属于非营运车辆,幼儿园可以通过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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