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少车主都愿意给爱车买尽量多的保险。成都的李先生就为自己的新车买了“全险”。去年8月,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和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同时还有一个倒车镜被敲坏。由于买了“全险”,李先生原以为爱车“受伤”,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而保险公司则只同意按照单独玻璃险进行理赔。争议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车险理赔纠纷由来已久,多数纠纷是由于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与实际理赔产生较大偏差引发的。
“买车险时买的是全险,为什么出险不赔?”对于保险公司的种种拒赔,多数车主疑惑重重。近日,北京保监局副局长罗青就“明明白白买保险”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全险”这个词并没有规范化的定义,并不特指某种可以保障所有风险的车险产品。
据了解,所谓“全险”是指投保人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等。不过,上述保险产品并非对车辆出现的全部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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