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前本报报道的版本相比,备受关注的可自主设定车险费率的险企门槛有所下降,综合成本率标准由连续3个会计年度低于100%降至2个会计年度。调整后,平安财险、太保财险、阳光财险、安邦财险、永诚财险和华泰财险等6家可能成为首批受益险企,而财险巨头人保财险则因偿付能力不达标恐无缘此次自主定价。
自主定价门槛降低
记者对比此前发给业内的征求意见稿,修改后的《通知》最主要的调整在于对“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险企标准设定。在旧稿中,要求险企必须经营商业车险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连续3个会计年度商业车险综合成本率低于100%、最近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并且上年度商业车险承保车辆数达到30万辆次以上。而在此次《通知》中,除第一条、第四条之外,其他两个标准更改为“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和“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除了综合成本率标准缩减一年外,偿付能力虽然还是考核两年,但由以季度转为以年度来考核,也相当于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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