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黄女士车险到期,到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办理续保。由于黄女士驾车谨慎,一直没有交通违法、违章记录,连续三年也没有申请过理赔,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黄女士今年的交强险保费可以下浮30%。
但平安财险开出的保单却让黄女士意外:交强险基准保费950元,由于交通违法引起的系数调整为0,由于有责交通事故记录引起的理赔次数为0,由于事故引起的调整系数为—10%,根据保费计算公式“基准保费×(1+交通违法调整系数+事故调整系数)”,黄女士今年投保的核定保费为855元。
自认为没有违法事故行为,黄女士致电“上海市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询问。经过证实,2007年12月27日,在松花江路黄兴路口发生“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违章行为,但交警在记录违章车号时,错将最后两位数字录错,导致违章车恰巧成为黄女士的车。违章信息通过上海市机动车辆信息平台,最终导致黄女士交强险续保未能享受30%的保费下浮。
在得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具的“车号录入有误”的证明后,黄女士再次来到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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