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保低赔”,是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格收保险费,但在理赔时却只按旧车赔付。正因如此,消费者同时对“高保低赔”冠以“霸王条款”之称,比方说车主在2003年买的车,如果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新车价格的险费),但理赔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10万多元(按旧车赔付),也就是说,其中9万元价差无辜受损。
对于高保低赔的说法,有业内人士称,事实上保险公司已经适当将车辆折旧考虑在内了,因为考虑到汽车折旧与降价两个因素,所以承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车主购置日的价格作为车损险保额,而是按照现在市场上该车的价格。不过,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也曾有保险公司做过,但车损险赔付率高,所以将该项车险优惠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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