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 没在“特约”维修不给赔? “我的车去年6月份不慎将后尾翼及后箱盖撞坏,当时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为我定损共1070元。”今天上午,记者找到当事人李先生,他介绍说,由于家住城阳,要是去保险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点修理很不方便,所以他告诉理赔员自己不想去“特约”修理。“我和他说了以后,他就把估损单上‘重要申明’栏目里‘提供特约发票’的项目给划掉了。”李先生认为这就是保险公司同意他去其他修理厂。放心地带着车回到城阳,李先生把车放在城阳一家修理厂维修。 7月份车子修好后,李先生拿着维修发票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拒绝。“他们说我必须提供‘特约’的发票,否则不给赔,并且告诉我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李先生对记者说,他回去翻遍了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所有条款,也没有找到这条规定。“这分明就是霸王条款,据我所知,青岛还没有任何保险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呢。我买的保险里包括‘三责不计免赔条款’,保险公司无权规定我在哪里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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