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分为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和财产赔偿损失责任的绝对免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第22条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A.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对免除:
①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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