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旬,私家车主何先生不小心将车前杠的油漆轻微地擦伤了,当时他并没有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找到代理公司的业务员,请其代为处理相关修理事宜。几天后,当何先生取回车时便觉得车子有点不对劲。 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商标架的标签有撕破的痕迹、发动机的声音也比以前大了很多。于是打开机舱盖一看,情景吓了他一跳——进气栅前面的管子用两根塑料线吊着、有些配件直接挂在上面根本没装好、保险杠还有一块破损。
何先生立即将车开到4S店请专业人士检查后,被告知车子肯定有过碰撞。而该修理厂的维修人员也曾用何先生这辆“伤势严重”的车向保险公司提出过索赔要求。不过当何先生又重新找到修理厂理论,要求修理厂重新修理并赔偿损失时,遭到了修理厂的拒绝。修理厂的理由是,负责这辆车修理的那名维修人员已经辞职了,即使何先生的这辆车的确是在送来修理期间发生过碰撞,那也是这名维修人员的个人行为,与修理厂并无关系。
事实上,在上述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将车子送到修理厂后,该修理厂的维修人员私自将车开出,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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