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袁先生上周开车送朋友回家时发生了碰撞,他立刻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经过保险公司的定损后,袁先生的车辆被拖到了修理厂。在修理过程中,修理厂打电话询问袁先生,车辆有些损坏的零件是否需要更换,袁先生同意更换。但是不久袁先生又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他车辆受损的零件只需要修复就可以了,不需要更换。如果袁先生要求更换的话,保险公司将不对超出部分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袁先生对此感到不满:修车费用是他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的,保险公司应该顾及车主的修车意见。既然车主觉得更换新零部件比修复更放心,保险公司就不应该坚持不承担更换零部件的费用,这样给人的感觉是保险公司在逃避责任。
专家点评
按照保险行业惯例,对于可修可换的零部件,应首先以修复为主,对于无法修复的零部件,保险公司赞同更换零部件。但这都是基于汽车经修复能达到安全行驶的状态为前提,假如修理员与定损员都认为某些零部件修复后,汽车在安全行驶方面仍存在隐患,保险公司应作出更换零部件的决定。但是,对于哪些零部件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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