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以及动物走失、飞失;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车载货物自车上掉落造成保险车辆及货物本身的损失;
(五)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车上时遭受的任何伤害;
(七)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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