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纠纷,双方当事人因调解不成对簿公堂。法庭宣判后,肇事司机彭某竟发现:法院明明判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为什么我的垫付款却拿不回来?
去年5月18日下午,彭某驾驶客运出租车,沿球场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解放南路附近时,将市民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交警认定,双方负有同等责任。事发后,李某住院治疗63天,花去医疗费3.3万余元。期间,司机彭某垫付了2.9万元医疗费。
因后期治疗费昂贵,李某将彭某及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同时,追加肇事车辆投保公司为第三人,索赔6.3万元。
法院认为,因肇事车辆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故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于彭某已先行垫付了2.9万元医疗费,遂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李某人身损害赔偿3.4万元。
“既然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那我之前垫付的2.9万元为什么不判还给我?”昨日,记者就彭某这件烦心事,咨询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吴劲松、邓文斌两位律师。
律师称,肇事赔偿与车辆保险合同的履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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