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离职,万元订金险打“水漂” 警示:付款、离车,所有凭证都要收好 张小姐的遭遇也能给大家很大的警示。今年3月,张小姐到某品牌4S店看车,在销售人员丁小姐热情招待下,张小姐决定订车,交了1万元订金,约定2周后提车。订车合同张小姐也没有细看,就要求销售员将公章盖了,然后便回家等通知了。2周后,张小姐没有接到通知,打电话给接待她的丁小姐,电话也关机了。张小姐意识到可能出了问题,带了合同来到4S店,才发现4S店的电脑系统中并没有接到她的订单,而丁小姐也在张小姐订合同的第二天正式离职,无处可寻。据4S店调查,合同上的公章也是丁小姐偷偷取出来敲上的。 因为订车合同上确实敲有该4S店的章印,4S店不得不承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及万元订金的交付事实。最后,经过协商,4S店同意为张小姐再次订车,而张小姐也同意再等2周提车。 汤淡宁律师认为,在该案例中,如果订车合同上只有销售员的签名,那么显然张小姐必定要白白损失这1万元订金。而这样的案例也不少见,甚至出现过消费者将车送至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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