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其中有一项很受老百姓关注,那就是:每辆机动车的车损险将按照车辆实际价值,也就是折旧后的价值确定,而不是之前一直采用的新车购置价。不少人很期待这个新政策,认为保费应该能下调。然而,市民戴女士这几天想给车子续保时,却被告知这个政策尚未执行。
戴女士在6年前花了14.5万元买了一辆丰田轿车,可直到去年,她投保车损险时,保险公司还是按照新车的购置价来计算。“车子开了6年,实际价值也就值七八万元,可车损险一直都是按照新车价来算,这本来就不合理。”戴女士对记者说。
这次新《保险法》实施,戴女士的车也马上要续保了,她就抱着美好的愿望给几家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可结果让她感到意外:“有一家说宁波还没执行,有一家则不置可否。”
昨天,记者也以客户的身份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回答跟戴女士差不多,工作人员不是说目前没有得到上级通知,就是说有关细则没有出台,不好操作;更有甚者,说根本没有这回事。
保险业资深经纪人李先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按照车辆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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