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将自己的夏利车出手时,才发现刚开了两年的新车实际上已是出厂4年的库存车。当车主想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购车合同时,却发现购车发票上的车辆销售单位名称不是自己当初购车时的经销商。这是前不久,北京顺义的张先生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已经成为汽车经销商逃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像张先生这样因购车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陷入被动者不在少数。
为逃税款,少开金额
陷阱:理赔吃亏
2004年7月,陕西的王先生在当地某车辆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价值31万元的高级轿车。购车时,经销商称可以帮王先生节省上千元的购置附加税,但前提是购车发票上的车辆金额要减少。当时王先生也认为,购车发票只是自己的购车凭证,对他本人来说开多开少意义不大,于是同意了经销商的提议,发票上的金额也由此变成了21万元。但他哪里知道经销商表面上是在帮自己,实际上他却中了经销商借机偷漏国家税款的计谋,并且给自己也带来一定的麻烦。
当王先生选购车险时,很快就发现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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