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全责?或将减少
“早知道找对方赔个200元这么难,不如把碰擦的责任全揽到自己头上,直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得了!”许女士的这番“悔悟”恐怕要让无车族纳闷、有车族会心一笑。原来,今年1月初,市民许女士的爱车被后面的车“强吻”。当时对方留下了联系方式,许女士约好拿着修车发票跟对方到对方保险公司报销。然而,对方临时变卦,一拖再拖,直到现在许女士都没有得到理赔。
选择“揽祸上身”的车主不在少数,某财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江苏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对车主而言,把自己变成全责方其实暗含风险。例如,当时看到对方的车只有一点擦伤,在给对方一定金额补偿后,把全部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事后对方发现暗伤,于是提出进一步赔偿,而车主此时会被保险公司勒令来年增缴保费,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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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随着“互碰自赔”的实施,理赔手续简化,“揽祸上身”的情况或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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