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张先生买了辆二手车,当时,原车主将车辆当年的保险随车赠送给张先生,保险截止日期是今年10月份。张先生没有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心想汽车办了过户手续,车辆的所有产权自然归自己所有。今年4月上旬,张先生带着儿子开车游玩,不料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全车损失近1万余元。可是,张先生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其不是车辆的投保人为理由拒赔,张先生于是找来原车主帮忙索赔,没想到还是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专家点评】
近年来,成都的二手车交易十分活跃。许多二手车在交易时仍在保险期限内,但一些当事人图省事、怕麻烦或疏忽大意,往往不去保险公司申报批改保单。可这样做的后果是,一旦出险,只能由自己买单。
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也要办理改批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继续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障责任,而且保险单的生效日期是从开单日期算起。二手车转让后,车辆的产权发生了转移,如果车险没有及时办理更名手续,对于新车主张先生而言,他既不是该车险的投保人也不是受益人。对于原车主而言,虽然还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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