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江苏分公司去年底至今卖了4万份的“公交乘车险”日前完成了首例索赔。卫女士(化名)成了5元“公交乘车险”首位获赔人。
据了解,卫女士今年1月份为公交IC卡充值时购买了一份“公交乘车险”。下午,在乘公交车出门办事时,因为司机的一个急刹车跌倒在地,她的右手无名指受伤,到医院治疗花了400元钱。此后她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给出明确答复:可以赔,请她尽快准备好理赔资料办理相关手续。于是,卫女士于近日顺利拿到了近300元的保险赔款,成为5元“公交乘车险”理赔第一人。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若肇事方拖延赔偿,多数保险公司也会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车主。对此,《通知》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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