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方迟迟领不到赔款
2008年12月20日晚高峰期间,王小姐在丰台区西罗园路口追尾张某驾驶的一辆白色轿车。通过自行协商处理认定王小姐承担全部责任。
次日上午,双方共同到王小姐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了查勘定损,并约好车辆修理完毕后再共同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王小姐由于单位临时安排出差,迟迟无法按约定和张某一起去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为此,张某很生气,王小姐也深感愧疚。虽然事后,王小姐一回到北京就立即联系张某领取了赔款,但也给双方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新的快处措施实施后,在上述案例中,王小姐和张某可以在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事故车辆定损后,经保险公司定损人员见证,书面授权委托保险公司直接为张某办理理赔。保险公司根据王小姐的授权,则可在其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范围内直接向张某支付赔款,大大方便了事故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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