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年费和通行次费的缴纳办法
(一)、通行年费缴纳办法
本籍车辆必须每年在车牌尾号对应的月份前到通行年费征收点缴纳通行年费;两年一审的机动车辆,车主每年也应在车牌尾数相对应的月份前缴纳路桥通行年费;长期在本市入城收费站以内城区行驶的外籍车辆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通行年费。
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新车入籍、车辆过户、车辆报废、外地车转入和核发机动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核实机动车辆通行年费的缴纳情况,对未缴纳通行年费的,告知其及时补缴。征收机构应当在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车辆检验的地点设立缴费窗口,为车主缴纳通行年费提供方便。未缴纳通行年费的车主应当及时办理补缴手续。
新购车辆在本市城区入籍、外籍车辆转入本市城区,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时缴纳当年剩余期限的通行年费。
已缴纳通行年费的车辆改装、换牌、转出的,应自改装、换牌、转出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征收机构办理变更或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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