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强险及时起效讨个说法
据了解,保单在第二天零时起效是保险行业历来的惯例,但在程华清看来,交强险零时起效,无论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就像张某一样,新车车主在白天办理完上牌手续合法上路时,到第二天零时才正式起效,之间相差约十多个小时,这十多个小时却成了保障空档期,此期间新车如果发生事故,交强险并不能提供保障(旧车由于续保可以衔接通常不会发生此种情况)。
数据显示,全国按每年增加600万新车辆计算,这意味着每年有600多万辆汽车有十多个小时在无交强险的状况下在路上行驶,这将为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的风险。
《道交法》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这一保障应该是全方位的,不应该存在任何空隙。程华清说,而且《强制保险条例》也规定,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时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程华清认为,不得拖延承保就是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承保。
程华清说,商业险保险还存在核保而推迟承保起效的理由和因素。但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应该与《道交法》规定的其它汽车相关合法上路手续如行驶证、牌照等生效时间同步执行。既然其它合法上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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