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购买交强险,次日零时才能生效,这一行规将被打破。记者日前从上海保监局内部获悉,保监会已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后交强险从购买之日起即时生效。
对此,上海保监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目前业内通行做法,交强险保单并非购买后立即生效,其生效的起始日期为车主投保的次日零时。在投保人购买保单到真正生效的真空期内,投保人无法得到任何保障,如果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只能由投保人自己埋单。今后,保监局会明令各公司严格遵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有关规定,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加强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采取适当方式明确保险期间起止时点,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业务代表表示,保监会此举醉翁之意不在酒。保监会的真正目的可能是通过对交强险生效时间的变动,带动各保险公司对商业险种进行调整。交强险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保险产品,对生效时间的变动,监管部门有较大主动权。而商业车险的主动权则在各保险公司。据了解,商业车险生效时间一般为购买保单次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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