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汽车政策具体调整为: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政策:购置税优惠“缩水”
越是临近年底,购置税越是成为车市中最敏感的字眼儿:商家拿这做噱头促销,消费者心急火燎等着政策明确,而政府则出于各种考虑,一直在权衡。进入12月,这种博弈更是达到了新的临界点。12月9日,随着政府政策的公开,已经处于临界点的这个“炸弹”终于引爆了。一直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状态的购置税优惠问题终于有了明了的答案:明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将按7.5%征收。而这种引爆,无论在消费者、商家还是业内人士看来,都多少有点出乎意料,但仔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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