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对很多行业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提升内需,我国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这十大产业中就包括了汽车产业。于是,我国在2009年及2010年,对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施行优惠政策,税率分别降低至5%、7.5%。2011年元旦起,国务院决定对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恢复至原来的10%的税率,也就是说,现在购买一辆排量在1.6升及以下的10万元的汽车,车主需要比2010年多缴纳2000元左右的购置税。汽车购置税是对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购置税的税率为10%,新车车辆购置税=购车价格÷1.17×10%。在2009年和2010年实施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期间,对于车企在小排量车型的销售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小排量汽车的市场占有额明显增加。然而,在2011年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后,不少车企表示销量有所下降,库存压力加大。当政府取消汽车购置税优惠后,对人们购车的选择会有何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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