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交购车款 随即车被盗
李先生去年购买了一辆二手江淮商务车。去年10月17日,与卖方一同到东莞市车管所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事后,车辆即交付给李先生。
10月18日,李先生让司机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尚未完善的手续。司机办完手续出来却发现车不见了,随即报警,但失车至今未找回。
李先生希望能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但却遭到拒绝。承保该车辆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表示:该公司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事项其中一条规定:“改变使用性质或所有权转移,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则不能获得赔偿”。而李先生丢车时并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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