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月前,周女士的汽车,在一次交通事故后,被送到4S店修理。为了避免麻烦,周女士委托4S店代赔,该4S店利用周女士遗留的保单、驾驶证复印件,对车辆进行了二次碰撞后,向保险公司按照更换全新配件的价格成功索赔5000元,但4S店却用市场上流通的老配件进行维修,总价不到2000元,4S店在周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功”骗保,并从中“盈利”3000元。
某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周女士所遭遇的变相骗保事件绝不是个案,近一两年来频繁发生,损失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车主才是最终受害者。首先,利用车辆制作交通事故假象,会对汽车造成更大的伤害;其次,由于一些非法手段使一辆汽车“出险率”过高,车主第二年续保时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或提高下一年保费。
未实行实名制理赔以前,保险公司经常接到一些车主的投诉,称保险公司所登记的出险次数明显高于车辆的实际出险次数。据调查,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车主图省事,把车辆交给经销店或维修厂进行维修理赔的过程中,某些不良份子利用事故车辆骗保。有业内人士反映,由于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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