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市民周先生像往常一样出门准备上班,拉开车门的时候傻眼了,昨天晚上下班后好端端停在院子里的汽车,不知怎的,方向盘被人砸了。
看见爱车被人弄成这样,周先生心疼不已,于是在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报案,随后派出所和保险公司相继来到现场查勘拍照,不过,最后保险公司给予周先生明确的答复是:不予赔付。
根据合同,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两项:一是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3个月未查明下落;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与此相对应的是,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损坏“等情形都是属于盗抢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不予赔偿。
因此,所谓盗抢险承保的范围其实仅仅是车辆本身。放置在车内的物品,保险公司多数都不予承保。只有少数保险公司的一些财产险可以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付,例如有公司推出的“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可保放置在车内的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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