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交强险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引发的诉讼。原告王先生最近可谓麻烦连连,先是发生了车祸,为伤者承担了全部的治疗费用,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却遭到拒绝。他想不明白,自己的车明明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为什么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车主:不给我赔偿 保险公司:手续不齐 正在等待
法庭上,原告王先生说,2009年10月的一天,他开车在朝阳区三间房乡镇府门口,与一辆安装了动力装置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者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虽然李某是逆行,但最终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次要责任,王先生负主要责任。事发后,李某因伤住院治疗。
所幸王先生的轿车已经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等险种,王先生想,有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应该可以减轻自己的一些负担。于是他就与李某顺利达成赔偿协议,垫付了李某全部医疗费用及交通、护理、营养、住院伙食等费用共计两万多元。
随后王先生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却拒绝。
原告:“原告持上述保险事故材料、损失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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