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要采用“互碰自赔”办法须有几个前提条件:有交强险(还未到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只导致各方不超过2000元的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辆外的财产损失;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警裁定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办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任的情况不能适用这种办法。
尽管《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给出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简易方法,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仍需进一步细化。办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认定车损是否在2000元以下。由于车主专业知识不够,有时候可能看上去只是轻微擦痕,可能一定损就要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对此,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提醒,事故发生后最好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由定损员定损,然后双方再根据实际情况商议是否采用“互碰自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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