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赔偿的不合理 被采访人士均认为,交强险存在的另一问题是,将财产险纳入强制保险范围非常不妥,建议交强险条款修改时,去掉这一部分。 “将财产损失放到交强险里面简直是天下奇闻。”刘家辉说。对于财产损失,应该区分有责和无责。“别人骑自行车撞了我的车,完全是他的责任,还让我替他修车,这是不公平的。” 张晓红则表示,这一条款设计出来后,闹出了不少“笑话”。首先是赔偿手续繁琐。假如两车追尾,事故责任全在后车,对前车来说,按照交强险无责赔偿的规定,他必须为自己索赔的同时还要为肇事车主拿到无责赔偿而奔波。 其次,前车司机被追尾,虽然没有任何责任,但他到保险公司报险了,也算一次出险。“现在各保险公司的规定是,上一年度有出险记录,下一年要多收保费,这对前车司机来说实在太冤枉了。” 张晓红还建议,国家应该制定强制保险法,其中纳入交强险规定。“《保险法》是关于商业保险的规定,和强制性保险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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