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保低赔”现象,保险公司方面的解释是,无论车辆使用多久,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都会按照使用新配件进行修复,因此投保时就应该按照新车价格投保;而如果是全损,根据保险补偿原则,投保人不获利,赔付就应该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赔付,以防范道德风险。
“部分车损险的案例在2010年理赔案件中占到了99.914%,保险的法则就是大数原则,我们正是为了降低产品复杂度,方便客户理解并兼顾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公平和效率。”多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苏号朋表示,保险公司的解释并不能成为其“高保低赔”的理由,“正是因为多数案件都是车辆部分损失,全损情况非常少,高保低赔现象才会隐藏这么久,没有引起各方质疑,但这并不代表它合理。”苏号朋认为,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其所交的保费与获得的赔偿是不对等的,这就造成了不公平、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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