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车辆(进口)价格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北京、天津、上海、大连、广东、深圳省(市)国家税务局填写。
2、“序列号”栏,按照《“序列号”编码规则》编制序列号并填写。
3、“生产企业名称”栏,填写车辆生产企业全称。
4、“车辆类别”栏,按照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的类别分别填写。
5、 “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栏,“商标名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质监总局规定的签注名称(中文)和车辆品牌(英文);“产品型号”填写《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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