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通过(以下简称《条例》),除维持乘用车分7档按排气量征税,还明确了新能源车可免税、被盗车可退税等细则,下个月1日起执行。
对此,湖北省地税局表示,湖北目前仍按型号等标准来征收车船税,新的实施办法正在制定中,预计很快可以出台。
湖北大排量汽车税负将翻番
据新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收,从1.0升(含以下)乘用车年基准税额为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最多相差90倍。
据此,湖北省大排量汽车税负将猛增。以3.0升小型车为例,按湖北目前标准需缴税420元。而下个月起,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税负少则增加2倍左右,多则增加近5倍。
与此同时,小排量汽车税负变化不大。以1.6升小型车为例,按湖北目前标准的车船税是420元。而按新车船税法,1.0升以上至1.6升(含),税额为300至540元,税额上下浮动在120元左右,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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