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车友王先生今年7月份花11.2万元买了一辆04款新捷达车,并于当月在该市车辆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交纳了1.1万元的车购税。后来有位汽车经销商告诉他,车辆购置税应按购车款除以11.7计算。这样他应交购车税为9570元。后来我又到市车辆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新款车就应该交这么多”,两相矛盾让王先生不知应该听谁的?
记者了解,车辆购置税是一种“从价税”,全国各地均于8月1日进行了下调,它的计算方式是将车款除以11.7。但这里的车款可以是购车发票票面价,也可以为该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也就是征收办计算机内输入的该车型全国平均销售价格。
当发票票面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时,车辆购置税按发票票面价来计算;如果发票票面价等于或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车辆购置税按最低计税价计算。这样做的功能主要是避免发票票面价格低于实际价格时出现偷逃税行为。由于近一年来车市大幅降价,最低计税价下调速度没有车市快,所以出现了王先生提到的这种情况,如果王先生在8月1日后交纳购车税,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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