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损毁,都应由收费场所承担赔付责任。但该案中,收费停车场对该车辆又不负保管责任,那么就应由保险公司对已投保车损险的该车承担相应赔付。然而车损险免责条款中又的确包含一项“玻璃单独破碎”。也就是说车玻璃单独破碎,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偿。因此,廖先生最终没能得到任何赔付。
不过也应注意区分,这些条款强调的是免责部分“单独损坏”,而如果这些零部件是整个事故的一部分,在有其他部位同时损坏的情况下则可以在车损险范围内得到赔偿。
针对这种情况,保险专家解释说,车损险所保障的范围还是比较宽的,但保险公司考虑到风险与费率相挂钩,均明列了各项“除外责任”,但其中一些不承保的部分是可以在相应附加险中得以覆盖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