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本月实施已满两年,车主无责任事故便可享受下浮价
深圳保险业人士提醒未出险的车主:投保时需出示上一年度的保单。
从今年7月1日起,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交强险已满两年,这意味着本月续保交强险的车主,如果上两个年度都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最高可以享受基础费率下浮20%的比例,保费只需要760元。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则最多上浮10%。
奖优罚劣浮动率提高
据了解,根据去年6月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的情况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了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都能够享受到下浮10%的费率优惠。连续两年无交通事故能下浮20%。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无交通事故能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为30%。
保险业人士表示,随着交强险实施年限逐渐增加,未曾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将相应获得优惠。由于交强险只实施了两年,本月续保的交强险能享受到的优惠,就将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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