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遇到一件特别闹心的事情,他不慎将轿车丢失了。“我平时都是将车停在楼下,但没想到前几天我早晨打算开车去上班时,轿车却找不到了,我立刻报了警。”李先生说,“我之前已经为车辆投了保险,那么我什么时候能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呢?需要什么材料?” 随后,工作人员说申办材料包括:《受理案件登记表》复印件(盖办案单位公章);《立案决定书》复印件(盖办案单位公章);《保险机动车辆被盗抢证明》;《保险单》正本或复印件;受理案件未侦破证明(盖办案单位公章);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车辆上网信息(盖办案单位公章)。其中《保险机动车辆被盗抢证明》为保险公司制式防伪表格,需到刑警大队领取,后到刑警支队二大队审核、签字、盖章;受理案件未侦破证明(盖办案单位公章)、《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和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车辆上网信息(盖办案单位公章)由刑警大(中)队提供。 同时,刑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公安机关立案满两个月,车辆尚未追回的,方可办理索赔手续。 保险理赔的时效保险索赔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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