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我负全部责任,现对方车主诉求营运损失和养路费损失,而我公司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请问何为不计免赔率特别条款,保险公司应赔付营运损失和养路费损失吗? 第三者责任险,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本车辆及乘座人员以外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相对于交强险而言,前者为商业险,后者为强制险; 一般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合同都约定有事故责任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比例,简称免赔率。不计免赔率特别约定,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是否赔付营运损失和养路费损失,参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若不赔付的,应由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是三者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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