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第三者”呢?现行车险条款解释是这样说明的:除保险公司与车主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但是,下述人员或财产不属“第三者”范畴:一是车主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二是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车主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 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三是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即意外事故发生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驾驶员。同时也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 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 通过对北京人保等多家保险公司的咨询,受访公司都没有明确表示,会拒绝赔偿撞伤自己家人。工作人员说,只要报了警,有交通部门的事故处理结果,就可以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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