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消费货款管理办法基本知识为了规范机动车消费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199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点办法)。本办法对贷款双方的界定、贷款的条件、期限、利率、贷款额、程序、担保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1.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保证人;     (4)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限额的首期付款;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1)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     (3)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期限、利率和限额     I )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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