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最高赔付20000元
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印发的电动车保险指南上,其保险责任为:已投保2013年度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电动车(以淮安苏能电动车有限公司提供给人保财险公司的投保清单为准),用户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该用户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按下列方案进行赔偿。
保险期限为自购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00元,累计责任限额2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200元。也就是说,一年中,每次事故的最高赔付额为5000元,一年总计最高赔付20000元,事故损失在200元(含)以下的不予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除用户及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其他人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在保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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