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如何理解
原告:临时行驶证是否过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因为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的相关免责条款为“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强调的是“有”或“没有”的问题,而不是“过期”或“不过期”的问题。“过期”或“不过期”是交警部门管理的范围,而不是保险公司管理的范围。
被告:“有”或“没有”应该是“有效”或“无效”之意,过期的临时行驶证已经“无效”,所以保险公司可免赔。对于此种争议,原告方表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存在争议,应偏向于不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理解。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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