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出行方便,张女士购买了一辆私家车。在买车后为了自己的爱车有个“安全”保障,随后张女士便去保险公司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但她也不知道究竟该上哪种保险。于是,一位保险营销员便向她推荐了车辆全险。张女士想,如果自己的车辆出现了任何意外,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所以她便很痛快地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这种车辆保险。
没想到她在购买私家车,并上车辆全险后两个多月的一个晚上,自己的爱车真的出了“意外”。这天晚上,她把自己的爱车放在了自家的院子内,第二天起来开车准备出发时,却看到自己的私家车后备厢被人撬坏,后备厢的锁芯脱落在外,自己已经无法把后备厢车盖打开,并且自己车上的整套防盗系统,也被破坏。随后,张女士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庆幸的是张女士的后备厢内没有放置贵重物品,最终经公安民警确认只是车锁被他人完全撬坏和防盗系统被破坏了。这时,张女士想到了自己曾在保险公司上过车辆全险,她觉得,无论自己的损失大小,这下都该由保险公司赔付了。因此,随即又向保险公司报了案。未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场核实后,告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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