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李先生给本报热线来电咨询,为何没有一家保险公司肯单卖第三者责任险,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据李先生称,他购买了一辆二手货的,价格还不到1万元。最近车险快到期了,他赶紧到保险公司,想买一份第三者责任险。一打听,才发现整个宁波市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有单独的第三者责任险可买,或多或少都要搭上其他的保险产品,价格都在5000元以上。这让李先生十分为难,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保险,不买不行,买的话又觉得太不合算,保险费都赶上车价的一半了。 昨天,记者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各家的客服部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不能单买第三者责任险。几家保险公司有的在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基础上带上了车辆损失险,有的则推行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车上人员险一起承保的做法。 某保险公司车险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和标准大幅度提高,但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增长额远远赶不上赔付增长额,显然是桩“赔本买卖”。因此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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