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业“高投低保”的霸王条款随着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保险法终结,新规下保费更加合理。 对于节后车险到期或是刚买新车的朋友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而关于车险保费的新变化也一直备受关注。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向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业内人士称,车险“新政”首次规定车损险的保额不得超过车辆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必须根据新车购置价购买车损险,也预示车险业一直以来“高投低保”的不合理现象将得到终结。 相信有一定驾龄的老车友们都知道“高投低保”是什么,但是在“十一”黄金周刚买新车的有车一族则不太了解了。北京一家中型财险公司营销员小韩向记者举例说明,根据原有的保险法,如果车主以20万元的新车购置价投保和续保汽车的话,那么等到汽车出事后,是没有办法按照购置价同等进行理赔的。因为保险公司一般会评估汽车的使用年限和损耗程度,给汽车“打个折”后再按实际车价赔付。如果新车购置价是20万元,几年以后理赔时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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